SHS--20 --00 号 建设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江苏山海树咨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 年 月第一部分:建设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委托人(全称): 建设项目管理人(全称):江苏山海树咨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 办 法 , 经 委 托 人 研 究 , 同 意 将 建 设 项 目 委 托 给 实施项目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项目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设实施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元人民币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6 % 作为乙方的建设项目管理费(工程概算为 2000 万元)。即 2000 万元×6 %= 1200 万元。五、合同组成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建设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描述建设项目的技术性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及第三部分对项目管理服务选择(此条斟酌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建设项目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工作。八、委托人向建设项目管理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建设项目管理人支付建设项目管理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十、 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委托人: (公章) 建设项目管理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地址: 地址: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