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ING CAPIT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本公司)首创安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2005 年 6 月中国保监会备案)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首创安泰团体建筑工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4 年 月保险监会备案)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首创安泰团体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约定书构成。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本合同条款依法解释,如有歧义,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本合同的代码英文简称为 GCAI。第二条 投保范围一、凡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16 周岁至 65 周岁的年龄在 18至 65 周岁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以 8 人以上的施工企业及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合法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8 人,且投保比例要符合下面的要求:当团体人数小于 10 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 100%投保;当团体人数小于 15 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 90%以上投保;当团体人数小于 20 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 80%以上投保;当团体人数大于 20 人时,在职人员必须 75%以上投保。团体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占该施工单位在职人员的 75%以上,且不低于 8 人。如果团体人数少于或等于 8 人时,所有在职员工均须投保。---是否存在 8 人以下的情形[第三条] 合同生效 ----精算暂时还拿不定主意本合同自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且我们审核同意承保后生效。我们对本合同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开始,并溯自缴付保险费当日 24 时。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期满日均以生效日起算。第三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