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钢模板加工制作合同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省 市 县 镇钢模板加工制作合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桥梁主体钢模板加工制作购销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标的及合同价款1、工程量暂定: 吨,综合单价为: 元/吨。2、实际数量以乙方运输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以过磅重量为准。3、上述综合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4、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含连接材料)、加工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二、质量标准1、钢模板加工制作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1长度与宽度±22表面平整度(2m 靠尺)23连接孔眼位置14表面错牙22、模板材料的面板厚度应符合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面板均应由有资质厂家生产,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并需经甲方现场检查、确认。钢板、钢楞、板肋、螺丝、螺母、焊条、连接件等均应为国标产品。3、在模板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三、供货方式1、双方约定模板的交货地点为: 甲方施工所需模板地点,或甲方存储模板地点 ,若运输地点各不相同,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施工需要,分批运输。2、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将模板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所需各种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到场后的模板的仓储、保管费用由甲方负担。3、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验收。4、乙方应安排专门的运输工具来从事模板材料运输,甲方在目的地未验收货物前,承运货物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享有误期损失索赔的权利。四、运输 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交货验收1、模板加工制作完毕后由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但这种验收不能作为模板最终质量合格的依据,如模板在实际使用中发生了由模板自身质量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模板自身缺陷包括:模板原材不合格、结构设计不合理、模板拼接误差过大、断面尺寸偏差过大等。因模板缺陷造成的损失包括:结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