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工 2010 年发表论文内容摘要登记明细论文徐显明 风险社会中的法律变迁 摘 要:人类从产生以来一直在和风险作斗争,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类控制和消除风险的历史。“安全”始终是人类有制度设计以来首选的基本价值。 《 法制资讯》2010 年第 1期 徐显明 大学的精神旨趣 摘 要:大学是社会的灯塔。大学不只是传播知识,她还是传递价值观的地方,她应占居社会的精神高地,成为普罗大众心灵中仰望的净土。大学是社会的灯塔,当社会陷入黑暗时发出光明。点亮灯塔的是思想,没有思想的大学,就是没有光明的大学。 《 法制资讯》2010 年第 8 期齐延平 论古希腊哲学中人权基质的孕育 摘 要:社会历史背景的独特性和哲学创立者的兴趣个性缔造了希腊哲学的开放包容性、非宗教理性精神和演绎思辨路径,由之确立了理念/实在二元并立哲学图式,推演出了对立与对抗主义技术路线,并展开了人本主义的人学探索,从而为人权基质的孕育提供了世界观支撑、方法论支持和人学基础,为人权诞生所需的对抗意识、自由人观念和人权批判精神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空间并开辟了哲学道路。 《文史哲》2010 年第 3 期董翠香 我国票据流通制度之完善与重构 摘 要:实施十余年的《票据法》亟待修正。票据的生命在于流通,重塑票据流通规则与制度,是完善我国《票据法》的关键。应当修正现有立法技术缺陷,完善票据无因性原则,明确票据的背书与交付转让方式,全面承认空白票据效力,完善背书资格、再背书限制、期后背书效力等规定,真正促进票据的高效流通。 《烟台大学学报》 2010 年第 1 期(CSSCI)董翠香 土地使用权继承实务三论 摘 要:夫妻一方死亡,其配偶欲使子女取得其与死者共有的划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做法不一,法律应当统一自然人之间划拨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规定,不论是继承还是赠与划拨地使用权,均需改变划拨地性质为出让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必征得配偶同意且可以部分放弃。登记机构办妥权属登记之后,放弃继承的声明即不能撤回。土地登记机构并无认定遗嘱效力的职责,不能仅凭公证遗嘱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而应当依据能够确认遗嘱效力的文书办理。 《法学论坛》 2010 年第 4 期 魏治勋 王常青 社会规范司法适用中的“奥斯丁困境”及其消解 摘 要: 在解释法官何以能够通过司法判决形成习惯法时,奥斯丁认为,法院可以溯及既往地适用习惯,但却因此陷入了违背自己已然区分的法与非法概念的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