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峨口铁矿采区计量磅房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 发 包 人:太钢矿业分公司峨口铁矿 承 包 人:太原钢城企业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发包人(全称): 太钢矿业分公司 峨口铁矿 承包人(全称): 太原钢城企业公司建筑安装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施工合同及附件;(3)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澄清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5)图纸和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峨口铁矿采区计量磅房1.2 工程建设地点:采区1.3 工程内容:在采区新建 100t 及 50t 的计量磅各一台,主要工程量为石方开挖,钢筋砼基础浇筑及地面硬化等清单内所有的工作内容。1.4 工程编号:2010 峨构-32二、工程承包范围2.1.本工程包括: 石方开挖,钢筋砼基础浇筑及地面硬化等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质量保修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2.2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范围内工程交工验收及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质量保修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2.3 施工界面的详细划分,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现场的调整。三、工程承包及计价方式 3.1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图纸、设计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优惠后建成价(包括:a 全部工作内容;b 全部费用,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及风险因素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了材料、机械、人工等价格波动和各种市场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以施工图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地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3.2 工程量清单未包含的工作内容执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现行定额(参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计价管理办法》),综合费率:一般建筑工程按定额直接费 8%(含各类规费及税金)计取;安装工程按定额人工费 90%(含各类规费及税金)计取。3.3 工程措施费包括:施工中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