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配的主体是什么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收支是国家的收支,它由国家来组织,并为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职能效劳。也就是说,财政一国家有必然的联络,财政的消费和存在以国家的消费和存在为前提,财政分配的内容和形式随国家职能的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收支是国家的收支,它由国家来组织,并为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职能效劳。也就是说,财政一国家有必然的联络,财政的消费和存在以国家的消费和存在为前提,财政分配的内容和形式随国家职能的扩大而不断丰富和开展。财政分配的目的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这种需要属于社会公共需要。所谓社会公共需要,是指向社会提供公共平安、秩序、公民根本权利和经济开展的社会条件等方面的需要。社会公共需要具有四个特征:第一,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第二,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产品不具有排他性;第三,社会成员享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提供的产品和效劳,无需付出代价或只需付出少量的费用;第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来源只能是剩余产品价值的一局部。财政分配的性质财政分配是社会经济关系的组成局部,不同社会制度的财政分配有着本质的区别。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财政分配表达的是资产阶级国家对广阔劳动者的掠夺,是一种剥削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财政分配,表达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关系。财政收入是劳动人民创造的,而财政支出是为开展社会主义经济,不断进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程度效劳。所以,社会主义财政分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分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