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配件质量反馈规定1、 分厂在做好采购计划的同时,要严格控制物品的采购数量,保证配品备件的数量适中。2、 设备或配件领用后,分厂要了解其质量保证期限,明确其性能指标,对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跟踪,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完善设备一览表及设备台帐。3、 分厂在领用过程当中,对通过目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配件,应要求仓库进行退换,并有义务将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反馈到生产部及招采部;在使用过程当中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客观公正的分析原因,确认责任人,属于我方责任的要处理相关责任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招采部。4、 首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备件,填写〈〈备品配件质量问题登记表〉〉,写明名称、型号、使用时间、问题症状、出现问题时间、生产厂家,反映到生产部,由生产部确认后送到招采部处理。5、 招采部填写处理意见后,分厂拿回保存待质量问题处理结束后,由招采部或生产厂家签字确认;若处理结束后仍出现质量问题,分厂要及时与招采部联系,要求重新解决,情况严重的可提出延长质保期。6、 针对厂家不能及时解决或招采部处理不当的,可填写〈〈物品质量问题投诉单〉〉交于审计部,由审计部帮助督促处理。7、 备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分厂要及时、详细做好记录,同时要注明给我方带来的损失情况。8、 产品在使用过程当中,若无质量问题,在填写使用情况时,要注明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情况,签署姓名和日期。9、 对于因工艺条件改变或未能投入使用的要详细说明原因,避开发生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