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处方审核人员的行为,保证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第 81、83 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实施细则》第 72 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人员。 责任:处方审核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工作内容:5.1 负责药品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并进行签字。5.2 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5.3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5.4 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问题。5.5 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5.6 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5.7 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他技术职称等相关内容的胸卡,不得擅自离岗。5.8 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5.9 对销售过程当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5.1 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当仔细对待、详细记录、快速进行处理。 直接责任: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任职资格:7.1 执业药师或具备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