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管理体系 一、境外投资管理与促进的主要做法 全方位境外投资支持体系 促进机构: 法国外贸保险公司在政府指导下,向本国企业提供境外投资方面的保险服务。法国工商会体系为企业提供国外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帮助。 各类中介机构得到政府的充分支持,特别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如巴黎工商会年预算 4 亿欧元,其中 42%来自于税收;法国外贸中心年预算 8 亿欧元,45%来自国家拨款,法国外贸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来自政府财政支持。 投资保险: 政府委托法国外贸保险公司从事支持境外投资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政治险主要范围是东道国实行国有化、外汇及红利不能汇出、战争及暴动等风险,期限长达 5–15 年。市场开拓险,年营业额在亿欧元以下的企业均可享受,目的是鼓舞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减轻开拓市场的前期商业负担。当中小企业在境外投资遇到重大亏损时,可通过保险返回其股本投资额的 50%. 资金支持: 对于中小企业,平均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得到 8 千到 1 万欧元的国际市场开拓支持,这种支持是资助性质的,无需偿还。对大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中央政府提供财政资助和政府贷款,支持其对最贫穷国家和新兴市场重点开拓的国家,开展非官方项目的可行性讨论工作。 税收优惠: 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开办前 4 年有亏损时,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在 10 年内再把准备金按比例逐年纳入应税收入;财务合并制,跨国公司可将其全球投资损益合并计入财务报表。 信息服务: 一是,依靠驻外经商参处和大区外贸局,向法国企业提供来自世界各地的经济贸易信息; 二是,法国外贸中心提供国外市场动态、产业信息、法律规定、税收规定、融资条件、国外企业需求以及出口担保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三是,各类工商会,通过遍布全球的海外代表机构,建立各大区国际经贸资料中心,帮助企业掌握各种境外市场和经济政策信息。 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职能分工: 涉及对外投资的宏观经济部门主要有经济财政工业部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和法兰西银行国际收支司。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利用各种统计数据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和制定政策。 审批管理: 政府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原则上不实行审批方式管理,仅对涉及敏感领域和敏感国家的投资实施管制。对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国家也仅从出资人的角度关注投资效益,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批,而是让企业根据市场机制自主运作。 外汇管理: 上世纪 80 年代初,法国对境外投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