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的特别规定(一)作业前1.交接班时要认仔细真的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及相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得足否齐全。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情况时,交班驾驶员和接班驾驶员必须当面交接,严禁交班和接班驾驶员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2.松开轨道式起重机的夹轨钳,根据相关规定的方法将夹轨钳固定好,确保在行走过程当中,夹轨钳不卡轨。3.检查轨道及路基应安全可靠,清除行走轨道上的障碍物,凡发现、腐烂的枕木及断裂、疏松的混凝土轨枕应当立即更换。路基如有沉降、溜坡、裂缝情况,应将起重机开到安全部位停止使用。4.检查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的有关规定。5.驾驶员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① 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② 试吊重物;③ 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6.对于附着式起重机,应对附着装置进行检查。(1)塔身附着框架的检查:① 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② 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应牢固。③ 各联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2)附着杆的检查:① 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② 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要求调整后锁紧;③ 附着杆本身的联接不得松动。(3)附着杆与建筑物的联接情况:① 与附着杆相联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② 在工作中附着杆与建筑物的锚固联接必须牢固,不应有错动;③ 各联接件应齐全、可靠。(二)作业1.起重机开始作业时,驾驶员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2.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①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②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③ 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当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④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当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⑤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3.在接通电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4.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当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0.5m 左右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