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责任制1)、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塔机实行专人专机管理,班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塔机作业半径内,外来闲杂人员不得通行和逗留。4)、首次吊重时,要先试吊,慢起钩,重物离地 0.5m 时稍停,确认无异常再继续起升。5)、当挂好钢丝索具后,操作人员应产即远离重物,不得站在起得臂下方。6)、防止重物坠落和臂杆塌落伤人。7)、提升前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严禁超载吊装。8)、不准起吊被埋住或冻结的物件,避开因重量不清而发生超载事故。9)、不准斜吊重物,避开造成塔机失灵。10)、禁止做快速回转,超速使用塔吊。11)、两塔吊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应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2)、操作中遇到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天气,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钩升起,夹好轨钳,当风达十级以上时,吊钩落下钩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附近的建筑物上。13)、每班工作之前对塔机回转机构、起升机构、各点安全限位器、超载保险系统以及变幅机构的缓冲块等进行手动试验,确认灵敏后方可进行作业。14)、常常检查钢丝绳、绳卡、滑轮、吊钩等灵活、完好、牢固,并作仔细好记录。15)、定期对塔吊机电器、控制部分及润滑点进行检查保养。16)、工作完毕后,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 2-3m 处后再松开回转装置,所有控制器搬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夹紧轨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