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机械安全保证措施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胸卡和有中建总公司 CI 形象标志的安全帽,施工场地上不得穿拖鞋、背心,应着装整齐。2、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3、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严禁开急停。4、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 米以上。5、作业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顶端 2-3 米处。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7、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作业,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开机。8、两台以上塔吊作,应按项目制定防碰措施指挥,做到安全运转。9、塔吊指挥应使用好旗语,对讲机等通讯设备,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10、所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11、根据相关规定填写有关记录,按时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活动。12、对于起重设备在每天工作之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13、塔吊施工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