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临近高压线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一、概况某工程位于两条交通要道交叉口西南角,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平面形状、建筑总高度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本工程采纳的 2 台 QTZ―60tm 自升式塔吊(1#塔吊、2#塔吊)只好安装在本工程车间 1 北侧,塔身中心距建筑物 4.5 米处,该塔吊工作高度约 35m,起重臂回转半径 50m,其首次安装高度约 18 米。二、现状分析2 台塔吊塔址确定后,在塔机作业区内,2 台塔吊东西相邻,距离塔吊北侧约 45 米处有一路高压线(东西走向),高压线杆高度约为10m。由于东西向的高压线均处于 2 台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前端 5米左右)的覆盖范围之内,高压线路距离塔吊初次安装的垂直距离约5 米。塔机安装能满足国标(GB2025-05)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但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5)第一部分高压线防护要求: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 4~6m。第 3.1.4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m。另外,在塔吊伸臂旋转范围以内,如突遇停电,又刮起大风的特别情况下,若塔吊正处在正常运转过程当中,旋转机构因停电又不能立即实行制动措施;由于受风标效应的影响,伸臂继续随风向而旋转,极有可能造成吊索或吊物碰触高压线路的危险。为此,必须实行切实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为了安全生产和塔吊的安全运转,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项目部特组织专项科研小组进行技术攻关,经反复讨论探讨,制定了一套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接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方案措施确定与实施(一)严格控制塔吊在逆高压线路方向的南半区施工区域的 230O安全区范围以内进行吊运作业(见图 1)。并且在旋转机构 270O 处设置超限制动装置,在 230O 与 270O 之间的东北向各 20O 范围以内作为警戒区,无特别情况实行安全措施及项目经理批准,塔吊伸臂不允许随意进入禁止区,并实行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和严禁吊运超过4m 长的物料。(二)塔吊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 4 级以上风,或如遇风力继续加大时,塔吊司机应当立即快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 2m 处,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标效应情况下,伸臂自由旋转,避开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