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为了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司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规定,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信息沟通时效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基建安全信息报表为月度报告,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12 时前报送上月 20 日至本月 20 日的基建安全情况。 二、信息报表报送采纳电子邮件方式。各单位指定一名本单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联系人,并在每期月度报告末尾处将项目负责人签名、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并上报。 三、各单位基建安全信息应当严格采纳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基建安全信息月度报告电子邮件填报格式”及填写说明填报。 四、基建安全信息文字部分按(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信息月度报告”表式及示例填写。1、本单位当月发生的基建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若本单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较大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或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须单独撰写事故报告。2、本月基建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当月开展的主要安全管理性的工作。3、下月主要风险及重点工作计划:对下月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防控及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应在下一期月度报告中有所反映。 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纪律1、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基建安全基础工作,各单位应确保上报的信息及时、完整,能满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要通过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在建工程和施工企业承建工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作业情况。对于重点工程中的重要危险作业、施工条件复杂且常规措施难以保证安全的作业、首次应用新技术及新工艺的重大项目,要进行逐项跟踪管理,确保安全总体局面稳定。2、商洛供电局基建部对各单位的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报送不及时、内容缺失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