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开展行政执法法律规范年活动计划 龙潭直属大队开展“行政执法法律规范年” 活动计划 根据市局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法律规范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不断提高我大队城管行政执法与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出色完成市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和本职工作,积极、及时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内容。制定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2 指导思想 以市局下发的活动方案为指导,以效果显著的多样性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为保障,以提高全体人员城管行政执法与市容市貌管理水平为目标,力争实现执法案件“零过错”;执法服务“零距离”;队伍建设“零违纪”。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各项行政执法法律规范,使大队执法水平和街路管理工作有质的飞跃。 3 法律规范内容 1、着装法律规范; 2、工作文明用语法律规范;3、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法律规范;4、执法工作程序法律规范;5、文书填写法律规范;6、卷宗装订法律规范;7、执法行为法律规范;8、备案法律规范。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动员阶段 4 月 1 日至 4 月 10 日 4 月 4 日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召开“龙潭大队开展行政执法法律规范活动”实施动员大会,由主管执法工作的大队长传达市局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行政执法法律规范年”活动方案。会议对全体人员做动员、号召,对大队如何贯彻落实活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同时明确本大队落实精神、开展活动实行的措施、手段和要达到的效果、目的。 二、检查阶段 4 月 11 日至 5 月 31 日 根据市局制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规范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市局标准,制定本大队考核管理办法,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实施。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 一、个人参照标准,查找自身问题、思考产生根源,自己提出改正措施。 二、同志之间相互监督进行规劝,促进改正。三、形成个人自查材料,上报大队,并由领导小组观察整改效果。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大队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相结合,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提高遵守法律规范的意识和确保检查活动收到实效。并将检查结果做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阶段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1、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为学习阶段。此阶段,每周组织 1 次执法法律规范学习活动,分 6 次完成学习《执法程序法律规范》、《文明执法法律规范》、《执法监督法律规范》。并于 5 月末进行大队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