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震应急救灾的组织系统讨论 城市地震应急救灾的组织系统讨论 (××市地震局) 摘要《人民防空法》和《防震减灾法》在应急调度指挥救灾方面都有明确要求,在城市应急救灾时,许多内容综合考虑,更符合平战结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在人民防空办公室现有应急抢险救援队的基础上,增加有关地震应急及救援的特别队伍,扩大应急和救援范围,组成地震应急综合抢险救援队,是一种可行的模式。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温家宝副总理在今年 5 月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防震减灾三方面工作体系。其中之一是地震紧急救助体系。这既突出了紧急救助的重要性,也表明党和政府在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全面进展的同时,对紧急事务应对措施的重视。 建立地震应急救助体系,应根据地震灾害的特点,结合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适的工作方案和组织模式。本文只是结合××市工作情况,提出其中的一种模式。 一、地震灾害的特点 从设计城市应急对策的角度考虑,地震灾害具有一些特点。第一是突发性。灾害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可以使房屋坍毁、通讯中断,电力线路破坏,天然气、自来水、热力等生命线管道泄漏、大量人员被压埋、四处起火等等。这些灾害的出现,可能是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发的,严重者,在短时间内使城市陷于瘫痪。第二是小概率性,破坏性地震的发生概率相对较小,对于一个城市而吉,遭受一次严重地震破坏影响之后,其重复的可能周期不会很短。 以地震灾害和水灾、火灾相对比,水灾有一定的预警性,可以为救灾留有一定的时间准备。火灾在城市中有一定的发生概率,这是由于国计民生中引发火灾的因素太多所致。而地震灾害在其预警性和发生概率上都有不同,预警性比火灾小,发生概率比火灾、水灾都小,但突发性最强。 二、城市应急工作的特点 根据城市自身建筑物密集、人口更加集中,受到地震破坏后容易引发多种次生灾害,以及地震灾害突发性,小概率性等特点,应急工作该注意两点: 一是平震结合,常备不懈,"宁可千日不震,不能一日不防"。对地震灾害的突发性要有所准备。在地震预报尚不过关的条件下,大城市对于破坏性地震的突发必须有应急预案和措施,救生、医护、食品应急储备等要有制度规定,所谓常备不懈,即:既有具体的应急反应工作体系,并且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二是综合一体化,便于统一指挥。城市的应急工作有一些共同点,在防汛、防火、防震各项减灾活动中,既自成体系,又互有联系,而政府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