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一、使用单位应进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1 高压胶管(通过耐压试验、长度变化试验、爆破试验、脉冲试验、泄露试验等检测);2 货叉(通过重复加载的载荷试验检测);3链条(板式链和套筒滚子链);4 转向器;5 制动器(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6 轮胎;7 安全阀(常用为溢流安全阀);8 护顶架(超过 1.8m 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9 其他。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1、单斗挖掘机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和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 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 1.5m。每行走 500-1000m 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轮滑。2、叉车当物件质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 100mm 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3、平板拖车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 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 25°。4、自卸汽车不得边卸料边行驶;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严禁在车厢内载人。5、静作用压路机当土的含水量超过 30%是不得碾压,少于 5%时,宜洒水。一般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 0.5m,山路时不应少于 1m;前后两台压路机间不得小于 3m。8、推土机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进行碾碎石块的作业。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测、修理安全技术分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两种。定检周期,每年一次。检验结论分为合格标准、不合格、复检合格和复检不合格。检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检验专用机动车辆的支撑地面应平整、坚实,坡道的坡度不超过 10%;2、检验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避开周围障碍物;3、试验时环境温度须在-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