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被委托人:授权人:授权项目:一、被委托人代表授权人行使商标许可授权事宜,具体包括:1. 根据授权人的要求,与商标使用方进行商标许可授权谈判和签订商标许可协议;2. 监督和协调商标使用方的商标使用情况,对商标使用是否符合许可协议约定进行监督;3. 其他与商标使用授权相关的事宜。二、授权人保证被委托人在执行授权事项时,拥有充分的权利进行该项授权,保证授权事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被委托人行使职权所产生的损失均由授权人承担。三、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一年,有效期内可以续签。四、委托人同意在委托期间向被委托人提供一定的协助,如需要提供授权人商标及相关资料等。五、若被委托人在代表授权人行使商标授权事项时,存在行为不当、失职或代为晦涩的情况,导致授权人损失的,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如需终止委托关系,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授权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注:本委托书需加盖授权人公司公章或个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