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吊车运转的安全管理,保障操作人员及时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1、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章程,并持有吊车操作证;(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改变,如改为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章程,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吊车操作培训”;)未符合吊车操作资质人员操作吊车,一经发现,处以?元/人·次的处罚;2、吊运过程严格根据操作章程操作吊车;3、吊运作业结束后按要求定置吊车、遥控器; (1)吊运作业结束后,应当立即将吊车开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并升起吊钩;如吊车吊运结束,且吊运结束后三分钟内吊车不再进行其它作业,期间吊车仍未开回安全区域的,视为违规; (2)吊车开回安全区域后,吊车遥控器应当立即放回定置点,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① 处予违规责任人?元/人·次; ② 责任人不明确的,扣罚当事当班集体月奖?*0.3*当班人数/次; ③ 因违规造成设备损伤的,公司办公会依据具体事故对责任人或责任班组作处罚; ④ 因违规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司将上报上级机关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 X 月 X 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操作人员严格根据此制度执行,班组人员之间互相监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