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DD为了强化职业健康管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安全。2DD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发生职业病危害或危及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场所或作业环境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3DDD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有关管理制度》。4DDDD职业卫生管理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现制定《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本规定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具体落实,公司领导、机关部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各司其职,逐级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1.3 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及工伤保险等方面。4.1.4 本规定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具体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4.1.5 凡有行政体制变动,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4.1.6 凡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相关制度追究责任。4.1.7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1.8 建筑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执行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安全生产副经理、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