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展位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XX 展位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XXX 展览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XXX 企业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是一家展览公司,拥有展览馆及周围环境的经营权,现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出租展位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展位地址及使用范围:1.1 展位地址:XXXX 展览馆(地址:XXX)。1.2 展位使用:展位总面积为 XX 平方米,用于展示乙方所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展位内的布置及装饰需符合展览主题,且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展位内可自行搭建展示台、展架等展示工具。展位内禁止焚烧物品,禁止使用火种和明火。1.3 展位保洁:展位由甲方提供清洁服务,每天清洁服务时间为展览结束后至次日开展前,展位内禁止私自清洁或擅自移动展品。二、展位使用期限及费用:2.1 展位使用期限:展位使用期限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止。2.2 展位租金:展位租金为 XXXX 元整,乙方应于展览前 XXX 个工作日内将展位租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2.3 展位电费:展位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乙方应在展览结束后 XXX 天内结清电费。2.4 展览服务费:展览服务费包括接待服务、清洁服务、保安服务和摆设和拆除服务等,共计 XXXX 元整,乙方应在展览结束后XXX 天内结清展览服务费。三、责任与义务:3.1 甲方的责任:甲方应根据展位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展位,并提供清洁服务,并保证展位内安全,保证展会期间的通信与供电服务。3.2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展品及展览资料,并应严格遵守展览规章制度,保持展位秩序,不能擅自改变展位的规划和布置。3.3 展品的运输安排:展品的运输安排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展品完好无损地运抵展位,并在展会结束后尽快予以取走,未及时运离的展品和未交清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取仓储费。3.4 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在展位使用期间如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不能互相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调解或仲裁。四、违约责任:4.1 乙方未根据合同规定按期办理展位使用手续的,视为违约,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4.2 乙方未根据约定时间搭建展位,导致展览延误,视为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4.3 若乙方在展览期间逾期未交清电费或展览服务费,视为违约,乙方应按日计算 2.5%的滞纳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五、合同终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