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驶电梯安全操作法律规范一、电梯运转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2.开启轿厢内照明。3.每日开始工作之前,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5.平层准确度应无显著变化(在规定范围以内)。6.常常清洁轿厢内、轿门地槽及可见部分。二、电梯行驶中应当注意事项1.轿厢的载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载重量。2.乘客电梯不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别情况,需消防保安部同意、批准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装运。4.严禁在层门开启情况下,掀按检测、修理按钮来启动电梯作一般行驶;不允许揿按检测、修理、急停按钮来消除正常行驶中的选层信号。5.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6.电梯在行驶中,应劝阻乘客勿靠在轿厢门上。7.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三、当电梯使用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应当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停梯检测、修理1.层、轿门完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行驶。2.运转速度显著变化。3.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4.内选、平层、快速、呼唤和指示层信号失灵失控。5.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6.发觉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量下,如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转。8.安全钳误动作。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位有麻电现象。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生焦热的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