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扎在牢固的构架上;安全带拽拉长度超长。(2)酒后登高作业;登高作业不走规定的通道。(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进行恢复。(5)吊栏未经负荷试验即投入使用;吊栏内施工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吊栏上,而不挂在二次保护绳上;吊栏内使用的电焊作业无防止打伤钢丝绳的措施;吊栏内使用的电源无防止人员触电的保护措施。(6)梯子档距过大;上人梯子底端不实行防滑措施;在梯子上作业时,下方不设监护人。(7)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钩子等。(8)临空面没有安装栏杆;栏杆高度不够、没有档脚板;施工平台马道板没有铺满、没有固定。(9)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夜间高处作业或孔洞内作业照明不足;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10)超过 3 m以上的建筑物外侧没有搭挂防护平网。(11)在高处平台倒退着行走;在未封闭的临边及孔洞口逗留、休息;高处作业,传递跳板不系安全绳。(12)混凝土浇筑现场看保守人员不系安全带;仓号作业人员骑跨在模板上。(1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用安全带作溜绳或吊绳。(14)搭设临时通道没有设置防护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