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室安全防火管理规定(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章程,避开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有关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实行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该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做好记录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上报。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