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配电所)运转、维护安全技术措施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转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并落实好运转、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转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转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变电所(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6)供用电设施的运转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另做他用。7)各种电气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巡检,每次巡检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人运转日志内。 ① 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检1 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 1 次 o ② 配电盘应每班巡检 1 次。 ③ 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 1 次。 ④ 车间或施工场地设置的 l kV 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 1 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⑤500V 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 1 次。8)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常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9)新投入运转或大修后投入运转的电气设备,在 72h 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10)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测、修理,每年不宜少于两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