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控制障碍和轻伤管理措施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彻底贯彻电力工业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实现厂部的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全厂无事故,部、专业无障碍、轻伤,特制订下述责任制度: 一、发电部领导、各专业领导及各运转班长应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仔细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及时解决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和设备缺陷,为运转值班人员制造好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安全生产必须实行行政管理,安全监察。严格执行规章管理制度及运转规程,严明各运转人员的岗位职责。对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理,实行奖惩政策。 三、各专业要建立和完善控制障碍、轻伤责任制及分析处理制。各班组要建立和完善控制异常、差错和未遂事故及责任。 四、凡在生产上发生任何责任和非责任问题,各专业、各班组者必须登记在登记本内,凡生产上发生的责任及非责任问题,都应在当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详尽经过,找出原因,落实性质,追究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行有效预防措施及对策,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二天之内报发电部。 五、部、专业各级领导要严肃对待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情况,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原因和责任,分析应该实事求是,防范措施应当具体,以杜绝再次发生。对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涂改原始记录者,凡发现后要从严处理。 六、凡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而发生问题,发电部及各专业按厂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习惯性违规违章作业,从严从重考核。 七、凡发生障碍、轻伤、异常、差错、缺点等按劳动竞赛考核条例挂钩处理。 八、凡发生障碍、轻伤、异常、差错各专业按月进行统计考核。发电部及各专业将比较普遍的问题进行通报,月度及年终作为劳动竞赛考核一项内容,直接影响到班组及个人评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