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处处长安全责任制1、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管理制度。2、在计划、检查、布置、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检查、布置、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3、拟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调配人力、物力,保证贯彻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项目,仔细做到“四同时”。4、负责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本单位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章程,并督促贯彻执行。5、组织职员仔细学习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做好“四不损害”。6、每月组织 1 次以上的安全环保综合检查,月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讨论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之处,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表扬、奖励、处罚违章违纪行为。7、有权利进行拒绝上级领导和部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和意见;发生事故后应按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及时保护好现场,等待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轻伤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制定改善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报生产品质处批准;8、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要及时进行分厂、(工段)班组安全教育,进行上岗之前的培训,并及时签订上岗承诺书;9、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讨论,制定防范措施。有权在公司范围以内对公司“三违”行为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