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在基础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人工挖地梁、独立柱基、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1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1)工程基础是独立柱基,机械开挖、人工土方开挖深度为0.9~2.6M,可以不考虑土方专项施工方案。2)基坑开挖后应当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3)挖土石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进行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4)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当保持 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根据有关法律规范、规程进行塔设。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当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7)架上作业应按法律规范或设计法律规范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开荷载集中于一侧。8)架上作业时,不允许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技术总工的同意,并实行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之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之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法律规范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随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