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活动的思考和实践一、“三违”行为分类 俗话说,“三违”不反,事故难免。石油化工行业各企业开展反“三违”活动历时已久,但最近几年石油石化行业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均暴露出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的问题,那么“三违”行为和现象为何屡禁不止、久禁不绝?通过对由“三违”行为引起的事故进行分析得出,在日常性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主要有如下 4 类:1.不知型:即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或者相关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不完善,实施“三违”行为的当事人不知道其实施的行为是“三违”行为。实施的主体主要是青年员工,大部分是新员工,包括转岗、换岗的人员。2.不知所以型:即虽然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有规定要求执行,但实施“三违”行为的当事人不清楚假如不按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执行可能带来的后果。实施的主体主要是新上岗的员工和文化素养较低的员工。3.明知故犯型(习惯型):即知道正在进行的行为是“三违”行为,但过去一直这么操作,也没有发生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控制危险的能力估量过高或者与按章操作相比,实施“三违”行为带来的时间上、物质上、体力上的得益大于前者,依旧冒险实施“三违”行为。实施的主体主要是有一定经验的操作员工和常常进行简单重复操作的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个是嫌麻烦、图省事,省略必要的操作环节和步骤,尤其是在检维修或装置开停工期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有些员工包括领导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时容易出现;第二个是即使“三违”行为被发现,由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相应的考核力度不够,不痛不痒,使“三违”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导致“三违”行为屡禁不止。4.失误型:即由于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影响,在无主观意识的情况下,推断失误、疏忽、遗漏等造成的“三违”,虽然在整个“三违”行为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在特定情况下发生的失误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如在进行关键设备操作和重要工艺参数的调整过程当中以及在事故应急处理的情况下等)。 二、反“三违”实践 根据以上分析,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在反“三违”活动的开展中,着重从 5 个方面来提高反“三违”活动的实效。1.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层次、抓住主要矛盾,根据教育和培训的对象不同,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在实际中,特别要重点做好对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青年员工“三种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班组长是企业生产一线的指挥员,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