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司法局] 县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司法局] **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 1984 年 12 月,其前身是 1981 年 1 月成立的县司法科。现有在职在编人员 27 人,其中基层司法所 12人,局机关 13 人,县公证处 2 人。全部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 3 人,占 11%;专科学历 19 人,占%;中专及以下学历 5 人,占%。司法局现设有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和法律援助中心共 6 个职能机构,在乡(镇)设有 7个司法所为派出机构,县公证处为下属二级局事业单位。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在全系统仔细组织开展了争创“文明窗口”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实行“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努力争先创优”的创建形式,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显示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两个文明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廉洁勤政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司法局领导班子在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将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先后成立了党风廉政、行风评议、执法为民等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到位,分工明确。领导班子在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仔细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本着“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组织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在领导班子建设上,班子成员能够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团结一致,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工作透明度高。重大、较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已成为一种制度,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在勤政廉政方面,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些廉政规章制度,制定了《司法干部五不准》和《司法干部六项纪律》,制定了司法行政执法“三制”。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的廉政纪律,清政廉洁,勇于勤政,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群众中起到了带头作用,在社会上树立了较好形象。 二、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积极为全县经济进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同时,还肩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第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