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丁 瑞 武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法律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阔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进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进展、和谐进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化。我县低保制度从 XX 年开始全面启动,至 XX 年 4 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 7489 户、16622 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 户、2541 人。月发放低保金 111.105 万元,人均月补差 51.56 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 100 元。城镇低保从 1998 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 611 户、1831 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 155 元,多人户为 145 元。月发放低保金 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 70.99 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 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 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动,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XX 年 4 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 852 家,在职缴费职工 9999人,退休职工 5432 人,养老基金收入 944 万元,支出 1681 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190 个,参保职工 8556 人,基金收入32.88 万元,基金支出 26.47 万元,历年滚存节余 161.93 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190 个,参保职工 7249 人,基金收入 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 208.2 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19273 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 500.87 万元,支出 274.7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