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XX〕43 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从 XX年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生杂费,并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对于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学生辍学率、巩固提高全县“普九”成果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现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定县占地面积 1394 平方公里,现辖 10 个乡镇,318 个行政村,总人口 31.55 万,其中农业人口 25.05 万,城镇人口 6.5万。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仔细落实科学进展观,团结和带领全县广阔干部群众,全面实施“环境创优、外向带动、科教支撑、民营提升、赶超进展”五大战略,全县经济保持了平稳进展,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XX 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 34.38 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3.26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4013 元。 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 189 所,其中:完全中学 1 所,普通高级中学 1 所,初级中学 23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 所(其中民办学校 1 所),小学 158 所(不含教学点 69 个),职业中学3 所,少体校 1 所。有专任老师 2964 人,其中小学 1486 人,初级中学 1045 人,普通高中 319 人,职业中学 114 人。在校学生50837 人,其中小学生 29852 人,初中生 14624 人,高中生6361 人。 XX 年,我县先后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小学危房改造先进县”、“‘两免一补’工作先进县”,被省教育厅授予“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顺利接受了省政府“科教兴县”工作的评估验收,接受了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县”复查验收和“山西省法律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平定一中省级示范高中检查验收。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进展的重大决策。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议之后,省政府和市政府先后在 1 月 23 日和 1 月 31 日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议。我县在 2 月 5 日也召开了相关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要仔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按分担比例筹措资金,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