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争创浙江省文化先进县情况汇报材料 象山县争创浙江省文化先进县情况汇报材料 为仔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2000 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文化工作会议,制订下发了《象山县“十五”文化进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文化大县的雄伟目标和到 2025 年创成全国文化先进县的阶段性目标。会后,我县各级文化部门根据《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对比浙江省级文化先进县标准,开展了争创文化先进县工作,将文化建设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的重要内容,解放思想、积极探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创了象山文化工作的新局面。现将近五年来争创浙江省文化先进县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文化事业进展基础扎实。 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关怀、重视和支持文化建设,将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有力,基础扎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文化事业进展已列入了“十五”计划和202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并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进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二是文化事业经费进一步得到落实,县宣传文化进展资金中文化经费项目单列,确保了文化事业经费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三是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有保证,人员编制落实;四是于 2000 年底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和进展的决定》等文化经济政策,加大了对文化建设的投入。 二、加大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日新月异。 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和载体。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集中财力,根据“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多渠道投入、产业化运作”的要求和“早投入、早建成、早使用”的目标,完成了县人民广场、县广电中心、县体育馆、县图书馆等四项文化标志性建筑。县人民广场地处象山港路东南侧,总投资 3500 万元,占地 160 亩,于 2001 年 3月动工建设,2025 年春节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广场已成为市民工作之余健身娱乐休闲的好去处和节庆日进行重大文化活动的主会场。县广电中心位于县人民广场西侧,总投资 5000 余万元,占地 25.5 亩,建筑面积达 1.76 万平方米,于 2025 年 3月投入使用,现已成为我县的一项标志性建筑。县体育馆地处县人民广场东侧,总投资 2700 万元,占地 30 亩,建筑面积6000 平方米,规模 2468 座,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开馆,成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