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队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生产副队长的带领下,承担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要有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和业务技能,熟悉本单位 机电设备的性能、原理、工艺了流程,能够处理当班发生的一般性机电事故,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法》,狠反“三违”。3、接班时,要严格检查各类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坚持手拉手、口对口,交清接明。4、302 大车移车时,必须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先喊号,后移车,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严格防范 302 大车的脱轨和东西煤场的漏煤眼遭遇山洪侵袭。5、检查胶带运输机电机、液联、主副滚筒各零部件声音是否正常,检查皮带跑偏装置和联锁装置及拉线开关是否正常可靠6、检查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消防设施是否安全,电缆是否悬挂整齐等。7、发出起车信号,先试车运转,观察皮带是否跑偏,声音是否正常,确保无误后正式起车。8、班中要不间断地对所有部位和设备进行巡视和观察,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9、放铁时一定要安全平稳,及时有效地存放在库内,确保 15分钟以内承诺完工。10、在本班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全体上岗人员对车间内所以场地、部位立即清扫洁净,保证车间卫生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