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采购合同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采购方:[采购方公司名称]供应商:[供应商公司名称]合同目的根据采购方的需求,供应商同意向采购方提供原木产品。产品规格采购方将以口头确认或书面确认的方式向供应商确定每批次原木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如下:• 品种:[原木品种名称]• 规格:[原木规格]• 材质:[原木材质名称]• 数量:[原木数量]•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假如双方需要在规格、质量和数量上进行任何更改,应以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对方。产品交付1.供应商将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时交付合格的原木产品。交付时间和地点应在双方协商中确定。2.采购方应在接收原木产品时进行检验,确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3.假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数量有误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原木。同时,供应商应负责重新提供合格的原木产品。4.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原木交付延迟,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产品价格本合同的价格为 [原木单价] 元/立方米。具体总金额应根据采购方确定的原木数量和实际交付数量计算。假如双方需要在产品价格上进行调整,应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实行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对方。付款方式采购方应在收到原木产品后 付款方式 全额支付原木产品的款项。违约责任1.假如供应商未根据约定时间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木产品,将按迟延交付量的 [日利率/百分比] 进行违约金的罚款。2.如供应商交付的原木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或质量标准,将根据采购方要求退货,并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不良影响。合同生效方式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且在双方执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终止。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加以解释和适用。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附件1.原木产品规格确认单;2.采购方和供应商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