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紧急应急预案1.目的:为保障本公司在操作压力容器时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转,特制定本预案。2.范围:本项规定适用于本司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空压机)。3.名词解释:压力容器:当压力容器(工作压力≥0.1MPa;直径≥0.15m;容积≥0.025m3)无法控制超温超压危及生命安全时,危险性较大的储气罐(含气瓶)、压力管道等设备破裂爆炸;4. 预防与应急内容:4.1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4.1.1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工作,安全主任现场统一调度和安排人员,维修主管带领维修部全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4.2.紧急情况产生的原因:4.2.1 没有严格根据操作章程操作设备;4.2.2 设备没有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4.2.3 没有做巡检及做相关记录;4.2.4 安全附件没有定期校验;4.3 预防与应急措施:4.3.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4.3.2 对压力容器日常使用情况做好记录;4.3.3 对与压力容器相关的空压机、干燥机进行持续性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4.3.4 压力容器应当至少每月进行 1 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对在用空压机的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进行定期校验、检测、修理,并作仔细好记录。4.3.5 如一经发现设备运转有异常,应紧急停车检查,并报告直属主管。4.4.紧急情况报告与现场组织:4.4.1 事故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通知直属主管。4.4.2 直属主管汇报安全主任后召集维修部全员立即就位,立即赶到现场做断电和抢救工作。4.4.3 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4.5.应急处理:4.5.1 事故的发生后,各岗位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公司的《压力容器设备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实行有效的处理措施。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制止或处理之前,不得离开现场。4.5.2 紧急情况发生后,由分管副总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应急处理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4.5.3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应急工作分工如下:4.5.3.1 炸伤或击伤人员应当由保全人员负责解救脱离爆炸源或危险源;4.5.3.2 行政经理或其下属主管立即拨打 112 电话与医院联系。4.5.3.3 生产部人员负责传送相关劳保用品和现场协助。4.5.3.4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现场秩序,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4.5.4 参加压力容器紧急处理的人员,应当根据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实行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