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习惯性“三违”行为1、未能够按要求着装上岗 危害:易产生静电,在生产区有泄漏的情况下,可能引燃天然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要求:穿防静电服装上岗,按要求佩戴各种劳保用具。2、在场站生产区使用手机 危害:在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手机拨打、接听电话,可能引燃天然气,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要求:严格进站安全管理规定,关闭手机或由值班人员临时保管。3、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进入场站生产区 危害:天然气泄漏遇到明火易引燃天然气,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要求: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现场。3、上岗期间违反劳动纪律 危害:窜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等违纪行为,导致误操作或不能正确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导致人身损害或机械损伤事故。 要求: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不得窜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4、进入生产区不释放人体静电 危害:人体携带的静电,可能产生电火花。 要求:进入爆炸危险区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5、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工具 要求:禁止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工具作业。 危害:非防爆(铁制)扳手等工具与其它铁制品碰撞时易产生火花。6、高空作业不根据相关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危害:在高空作业时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发生高空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亡。 要求: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7、现场作业脱岗 要求:卸车、出液、倒罐、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现场监护。 危害:无人监护,在阀门(安全附件、管线)故障、设备故障、机泵憋压、槽车超压、流程错误等情况下,不能及时实行控制措施,容易造成重大事故。8、信息传递不及时 要求:严格根据作业程序传递信息。 危害:交接班及作业人员之间交代不清、作业环节不协调,容易发生设备损坏或超压、泄漏等情况。9、操作错误时不报告 要求:正确分析、推断事故苗头,正确处理,及时上报。 危害:操作错误时不报告,留下隐患或导致事故扩大。10、禁忌物品混放 要求:严禁将禁忌同方的物品混放。、 危害:禁忌同方的物品混放,在有挥发或接触、碰撞及其它有利条件时,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导致燃烧、中毒、爆炸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