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备法条第一章总论1. 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2.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一看年龄、二看精神状态。3.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根据是否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4. 法的效力等级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命名规律《XX 法》;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命名规律《XX 条例》(看见法规找条例);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命名规律《XX 地方 XX 条例》;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命名规律《XX 办法》、《XX 细则》;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命名规律《XX 地方 XX 办法》5.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气生财;能仲裁但不能适用《仲裁法》的有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提请仲裁的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6. 房屋权属关系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 诉讼时效中止是由客观原因引起,发生在最后 6 个月,影响消除后再延长6 个月;中断是由主观原因引起。8.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9. 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责任分为主刑、附加刑。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 企业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2. 出纳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3. 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需要回避。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出纳。2/74.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6. 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会计报告类、其他会计资料类。7.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定期保存保管年限分为 30年和 10 年。8. 会计档案销毁时,需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的主体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9. 会计监督包括: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