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的其他项目负责人岗位安全责任状甲方:佛开改扩建工程 FK-06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分管安全的项目负责人1、分管安全的其他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2、根据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3、接受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时讨论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每月召开 1 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机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善建议,通过安全会议加强对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劳务队、施工员、安全员、机手、司机、机管员、技术员、工区长搞好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督促安全员、政工员出安全墙报、写安全标语、标志、造就浓厚的安全气氛。4、督促安全员落实安全交底,使项目人员(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开事故;常常组织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身也常常上施工场地巡检,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制止或要求有关人员抓紧纠正。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事故成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7、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负责,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分管领导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