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辆合同合同概述本合同由甲方(出租方)和乙方(承租方)签署。甲方同意出租汽车(以下简称“车辆”)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根据约定支付租金并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条件。租赁车辆信息甲方同意将以下车辆出租给乙方:•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核查了车辆的车况并认为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乙方将对车辆进行妥善保管,并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车辆。租金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根据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租金总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等)• 租金支付时间:(月/季/年)支付一次。支付日为每月(季度/年)的(日期/月份)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逾期的合理违约金并暂停出租车辆至乙方支付租金并结清违约金为止。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 逾期时间不超过 5 天,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 5%。• 逾期时间不超过 10 天,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 10%。• 逾期时间超过 10 天,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 20%。押金乙方同意在租车前支付车辆押金,其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押金在车辆归还时返还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在车辆归还时对车辆进行检查,以确认车辆是否损坏或缺少零部件等等。保险甲方已根据法律规定在车辆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保险。在租车期间,车辆发生的保险事故,甲方将负责处理车辆保险事故。车辆使用乙方同意在租期内妥善使用车辆并遵守以下规定:• 在规定的道路上法律规范行驶,不违反交通法规。• 不使用车辆进行超载、赛车、将车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在车辆上不吸烟,不饮酒,不进行危险性行为。• 不进行车辆改装,乙方不得自行或让他人擅自更换车辆的零部件。租期与解约本合同规定的租期为(月/季/年),次数:(次)。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双方均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如需提前解约,需在解约(月/季/年)前提出书面通知。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有效合同。合同内容如有争议,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双方可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或仲裁。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签署之前,请双方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上规定。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