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考察报告 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观的要求和省民政厅的通知精神,我们于 4 月 15 日至 22 日,历时 8 天时间,随从厅领导一行 7 人,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诸城市、胶州市和青岛市学习考察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重点对两省 5 市农村社区建设的设置模式、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实地参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亲身感受了两省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理念,看到了我省我市与兄弟省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考察组成员边考察、边思考、边讨论,既感到了压力,也对如何学习借鉴两省经验,做好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了一些初步的认识。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江苏、山东两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 江苏、山东两省是我国较早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省份,经济社会进展快,城乡一体化水平高。近年来,两省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进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究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造了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许多新奇经验。主要做法概括起来有: (一)结合实际,积极探究创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两省 5 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深化村民自治,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进展,促进农村经济进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平台,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农村社区,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根据“一村一社区”、“几村一社区”的模式,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尤其在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上,各有制造,各具特色。一是注重发挥民间组织力量。南京市实行“一村一社区”模式,以建制村确定社区范围,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村民委员会,每个社区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为正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承接政府延伸的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同时,大力培育进展社区各类民间组织,广泛开展各项社区服务。二是依靠乡镇行政推力。山东省诸城市以乡镇撤并前的原乡镇或中心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社区,实行“几村一社区”的大社区制。根据邻村共建共享、优化空间布局、便于服务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中心村和服务范围,把服务半径控制在 2—3 公里,涵盖 3—5 建制村、1000 户—3000 户。在中心村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在村设立服务代办点,社区服务中心(站)人员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