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充电工作应有专人负责。2)工作时要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胶皮手套,护目镜和口罩,系好胶皮围裙。3)充电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充电机、通风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仪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4)充电前要预先开启通风设备。5)充电时,应该先合上设备电源,待充电设备运转正常后,再投入电瓶负载,并调整到规定电流进行充电。6)工作中要防止电解液流出或溅到人身上。7)在充电期间要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测量电压、电解液比重、温度,做好记录,常常观察电解液“沸腾”情况,观察时要戴好护目镜。8)充电后需静置 3 个小时,待比重、电压稳定不变后,方可停止。9)搬运电瓶时要盖紧瓶盖,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拖拉。10)硫酸要存放在专用盛具中,并装在有提耳的木箱中。11)禁止 1 人移动装有硫酸的盛具,充电瓶所使用的硫酸应为化学分析纯级的。12)调配电解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蒸馏水里,并不断用玻璃棒搅拌,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13)禁止在充电室内有明火和吸烟。需动火时,应实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14)进行检测、修理、维护时应当切断电源。15)充电室内应当随时准备一定量浓度为 25%的苏打水,以备硫酸溶液溅在皮肤上或衣服上时用来洗涤。16)充电完毕,通风机仍应继续运转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