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干部选拔制度 一干部选拔工作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投票民主推举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当前,在一些地方民主推举干部时普遍存在的拉票问题,严重干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重要原则的落实,造成真实民意“隐形”、推举失真失实及用人失察失误。 现对某单位一次有 200 人参加的民主推举会推举 1 名厅级干部的大致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 通过上述表格分析可以看出,一次性民主推举存在一定弊端:一是具备被推举资格者人数众多,由于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各自私心作怪,很难站在公正公道的立场上投票,推举结果必定失真失实;二是由于拉票现象的存在,具备被推举资格的 90 人都有可能实行违规动作以猎取“选票”,致使得票不集中,不能真正推举出优秀者;三是即使得票第一名,得票率也不会高,群众公认原则无从体现;四是难以消除得票最高者的“拉票”嫌疑。总之,仅以一次性投票的结果为依据,确定“相对多数”得票者为考核对象,有失草率、偏颇,难以避开用人失察失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拉票”这种不正之风,甚至比任人惟亲、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隐蔽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拉票者得票最高,得票最高者往往被确定为考核对象。这些人中,有的就是品行不端、投机钻营的腐败分子。但由于他们经过合法的民主推举程序,戴有群众公认的“桂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上一级领导班子,一旦其腐败行为被揭露、追查用人失察失误时,在民主推举程序上却查不出问题,因此,责任追究无从谈起。 拉票者的大致类型: 1.投机钻营型。个别拉票者善于投机钻营,削尖脑袋当官,心术不正,品行不端,惟恐得不到提拔,不择手段地拉票。这些人绝非仅在会议之前活动,往往预谋较早,只要有“缺位”机会,他们就动手。有的施以小恩小惠,有的请老领导老朋友出面做工作,有的甚至重金收买、美色迷惑。 2.惟恐吃亏型。多数拉票者属此类型。他们并非心术、品行存在问题,往往政绩突出,条件具备,不求沾光,但怕不拉票吃亏,一般自己不出面拉票,而是授意他人出面。也有“正义者”打抱不平的,主动为其拉票。若追究本人责任,确属冤枉。 3.怕丢面子型。这些人往往是一方“诸候”或“幕僚”,掌管着地方或重要部门的大权。他们或政绩一般,或政绩突出、但资历较浅,亦自认为提拔无望,但不愿在民主推举中榜上无名、脸上无光。为得到一些保留面子的票,有的授意他人或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