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矿井行政办公、综合事务、对外协作、档案管理等工作,是分管范围以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如下:1、参加制定和审查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3、严格对涉密信访信息保密,不允许随意向无关人员交谈有关情况。4、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向来信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5、对群众揭发的重大案件和重要信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6、做好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工作。7、参加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后勤保障工作。8、协助主任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增强本部门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9、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汇报,配合事故抢救。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依照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2、违规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根据矿相关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服从抢险指挥部指挥,不参加抢救,根据相关制度给予处分。4、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根据公司、矿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5、未能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或考核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