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岗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责任范围1.熟悉各系统设备性能及原理,仔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2.负责编制审核本部门的操作章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范计划及各系统设备检测、修理计划,并协助主任贯彻实施。3.深化现场等重要场所,检查安全技术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实行有效措施解决。4.负责督促收集图纸.安全技术资料等并整理归档。5.负责监督落实各系统设备配件储备计划,保证各系统设备完好。6.负责监测监控.自动化管内系统安装、维护、调试及故障处理,不断提高个人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7.负责落实本部门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二.考核标准1、未能够按要求拟定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 200 元。2.未对措施进行宣传学习,或者学习签字弄虚作假的罚款 200元。3.未对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做相关的推广、安全注意事项宣传、资料整理归档的,罚款 200 元。4.不断组织部门人员学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的,罚款 200元。5.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时,未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落实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不利的,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