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主任安全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全校老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危害老师和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加强对学校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严重的人身损害事故。学校与保卫处签订本责任目标:1、仔细贯彻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校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2、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3、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管理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常常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4、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常常深化现场,进行调查讨论,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5、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开展法制宣贯教育,增强老师和学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6、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学校动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7、负责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严密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管理消防设备,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意见。8、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9、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平常与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10、负责办理校领导和公安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11、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至 2025 年 9 月 1 日。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校长(签章): 保卫处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