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县教育平衡进展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大力推动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省市统筹、以县为主、改造薄弱、均衡进展的要求,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为重点,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国家义务教育试点项目为牵动,着力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全面实施素养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省、市政府(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下同)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的统筹协调;县(市、区)政府(包括农垦和森工系统,下同)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工作的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进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进展规划目标。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以改造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动县域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均衡进展。 (四)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实施素养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五)坚持试点先行、全面建设的原则。各地要因地制宜,城乡一体,全面建设,先行先试,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进展目标是:到 20XX 年年底,4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进展;到 20XX 年年底,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进展。县域义务教育 基 本 均 衡 进 展 目 标 是 : 到 20XX 年 年底,13%的县(市、区)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展;到 20XX 年年底,45%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展;到2025 年年底,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展。届时,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学校和城乡办学条件、教学设施、老师素养、管理水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