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供销社革新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 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供 销 合 作 社 改 革 进 展 的 意 见 》 ( 政〔〕53 号)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进展,服务“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进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改革进展的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仔细贯彻落实国发〔〕40 号和政〔〕53 号文件精神,把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成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供销合作经济体系,使之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中积极贡献力量,在竭诚服务“三农”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为建设幸福注入新的动力。 (二)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进展是促进城乡经济统筹进展的历史需要。撤地设市以来,我市供销合作社在调整经营结构、改革社有企业、化解历史债务、维护社会稳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运营机制不活、服务体系不全、服务实力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进展还存在差距,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因此,要深刻认识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尊重并承认合作经济的自身特质和核心价值,坚持法律规范、创新、进展合作经济,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健全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推动多元化、多方式、多业态的创新进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坚持合作经济和服务“三农”原则。积极探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合作制进展形式,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实现合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效对接,维护和实现好农民根本利益坚持市场化和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究适应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供销合作社改革和进展的新路子。坚持社企分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