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确保公司的供配电系统正常、安全运转。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单位的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3、职责3.1 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供配电系统整体的管理。3.2 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的配电系统的管理。3.3 生产技术部为供配电系统技术指导部门。4、管理规定4.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今及备用电源。4.2 供配电安全管理4.2.1 电工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电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4.2.2 供、配电场所及设备、避雷设施等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验收、批准,方可投入运转。4.2.3 供、配电室电工应当仔细学习和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及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注意做好操作时的安全防护工作。电工作业时,所着防护用品、所用安全工具必须符合专业规定。4.2.4 值班电工必须轮循坚持 24 小时值班,按时巡检供电设备及电力线路,按时监控电器设备的运转参数,发现异常运转情况时,及时实行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值班电工巡检项目一般应包括:变压器巡检、配电设备巡检、架空线路巡检和电缆线路巡检。4.2.5 重要生产单位应配置备用电源,确保在发生突然断电等事故时,及时供电。4.2.6 依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仪表、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4.2.7 变电所、配电室应当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材,电工能熟练使用。变电所、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4.2.8 变电所、配电室应实行有效的措施,防止老鼠或其它小动物破坏电缆。4.3 供配电系统的维护4.3.1 供配电设备应进行统一的计划检测、修理安排,维护设备正常、高效运转。4.4 法律规范供配电系统的图纸管理,做好技术数据及资料的保存。4.5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员工技术素养,保证供配电系统的稳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