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所安全员工作标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仔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管理制度。2、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讨论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仔细开展安全考核。4、组织对本所配电网和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检,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校验检定。5、强抓安全工作,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的调查和事故分析,并作好安全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各类安全报表。6、深化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三大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改善建议,仔细督促各级人员贯彻“三不损害”原则,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7、 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作好详细记录并向领导汇报。8、依法保护本所电力设施,作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9、仔细组织并落实好员工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和安规考试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养。10、 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档案和个人安全档案,仔细组织并落实好社会电工的培训、考核、年审、发证工作,强化社会电工进网作业的管理。11、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